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太拼了!三人暴雨天下河捞鱼,其中一人刚做了化疗……

在暴风雨的夜晚,三人摸黑来到河边非法捕捞,其中一人还是刚做了化疗……不得不说,他们为了吃鱼,真是太拼了。

涪陵区龙桥作为临港街道,辖区长江流域河岸线长达30公里,春季又是鱼的繁殖期,为进一步保护长江流域生态环境,持续深化长江流域十年禁捕专项行动,龙桥派出所每天晚9点至凌晨2点部署警力,采取车巡和步巡的方式,对长江流域及支流进行巡逻,重拳打击非法捕捞行为。

11日,天气预报称当晚有暴风雨,河边几乎没有行人。深夜9点过,派出所民警巡逻至龙桥街道石塔社区堡子村的一回水湾处,一束灯光闪烁在水边,引起了民警的警惕。

江边地带是陡坡,杂草丛生,光线不好,在警力不充足的情况下,为了不打草惊蛇,6名民警辅警在夜色和风雨的掩护下,一步步摸索靠近,静待时机。衣服被淋湿后冷得直打寒颤,就这样坚守了两个多小时。

12日凌晨0点30分,两名嫌疑人被当场就擒,另一名嫌疑人陈某伺机逃跑,龙桥派出所副所长冉恒穷追不舍,跟着嫌疑人在三四米高的陡坡前纵身一跳……经二十余分钟的追赶,终将陈某截获。民警现场查获2条鲢鱼和1条草鱼共计约40斤,扣押网具1张。

经讯问,嫌疑人常某交代,11日当天他邀约同u=1449614338,3903525761&fm=253&fmt=auto&app=138&f=JPEG.webp事张某和妹夫陈某一起去长江边捕鱼,虽然明知长江流域禁止非法捕捞,但还是抱着侥幸心理,到偏僻的回水湾捕捞,捕到3条平均10多斤的大鱼,准备一人分一条带回家吃。

常某还告诉民警,妹夫陈某身患癌症刚做完化疗在家休养,张某是厂里的同事,为了解馋,把亲人和同事送进了派出所,如今非常后悔,觉得对不住妹妹和同事。
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三百四十条相关规定,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,在禁渔区、禁渔期或者使用禁用工具、方法捕捞水产品,情节严重的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、管制或者罚金。

目前,3人因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罪,已被公安机关采取刑事强制措施。

上游新闻记者 谭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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